2008年10月14日,国家卫生部《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全文公布。《征求意见稿》指出:“国家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。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、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,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、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。”那么,怎样才能促使公立与非公立医院形成相互促进、共同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局面呢?
上海口腔医疗机构的数量
据不完全统计:2008年,上海设置口腔专业的医疗机构有1221家,其中公立医院407家,民办医疗机构814家。口腔医师数量3560名,其中公立医院2050名,民办医疗机构1510名。口腔医师和人口的比例为1:5400。
口腔医疗机构集中分布在上海中心城区,如静安、卢湾、长宁、徐汇等区,医生和人口比率为1:3000以内,达到发达国家水平;近年来,经济发展较快的区,口腔诊所数量飞速增加,闵行、松江、浦东新区等区数量急剧上升;只有南汇、崇明等区比率仍然还处于超过1万的较低水平 |